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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人高复一日常规考评细则

浏览: 日期:2013-07-10

一、迟到早退
     凡迟到早退者,每人次扣0.2分。
二、旷课
     旷课一天者,每人次扣2分;旷课不足一天者,每人次扣1分。无故缺考者,以旷课论处。
三、上课纪律
        凡在课堂上看课外书、听耳机、随意讲话、坐姿不正、睡觉、吃东西(包括口香糖)、随便下座位、进出教室,涉及上述之一者,每人次扣0.2分,顶撞老师、扰乱秩序、玩手机、看MP4等,视情节轻重,酌情扣0.5-1分。
四、午休和晚寝
        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就寝。凡迟到者每人次扣0.2分;纪律不好者每人次扣0.2分;不服从管理者每人次扣0.5分;严重影响他人休息者,每人次扣0.5分;私自调换床位者,每人次扣1分。
五、教室卫生
    黑板不洁者,视情况每次扣0.2-0.5分。
    桌面及讲台不洁者,视情况每次扣0.2-0.5分。
    地面不洁者,视情况扣0.2-0.5分。
    桌椅不整齐者,视情况扣0.2-0.5分。
六、寝室卫生
    棉被不折叠者,每人次扣0.2分。
    桌面、地面不整洁者,酌情分别扣0.2-0.5分。
七、节约水电
    凡教室、寝室的电灯、饮水机、电风扇在无人情况下不关者,每次扣0.2分,空调不关者,每次扣2分。
八、言行文明
    凡在学校抽烟、喝酒、打牌、打架、翻墙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,每人次扣2-6分。
       凡在学校辱骂教职工者,每人次扣2分。
       凡在教学区穿背心及拖鞋者,每人次扣0.5分。
       凡发现有染发怪发者,奇装异服、佩带饰物过分者,每人次扣2分。
       熄灯后玩弄手机者,视情节轻重,每人次扣0.2-1分。
       凡发现在校内男女同学有不正常交往者,视情节轻重扣0.2-2分。
       故意损坏公物者,每人次扣2分,并以原价3倍赔偿。
       无意损坏公物者,每人次扣1分,照原价赔偿。

注:A、每周扣6分以上的班(包括6分)为不达标,超过10分,超出部分计入下周分数。
     B、每人累计扣分6分(包括6分)以上者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开除。